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1等七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 128、129、130、131、132、133、134 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1等七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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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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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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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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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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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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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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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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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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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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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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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1地块(具体界线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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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为2981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240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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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印刷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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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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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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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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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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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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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万元(建筑物评估价29.9万元由受让者另外支付,不包含在地价款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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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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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2地块(具体界线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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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为1416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89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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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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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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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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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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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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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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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万元(建筑物评估价5.4万元由受让者另外支付,不包含在地价款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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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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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3地块(具体界线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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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为2088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175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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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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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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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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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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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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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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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万元(建筑物评估价12.6万元由受让者另外支付,不包含在地价款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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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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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6地块(具体界线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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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为1951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14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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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塑料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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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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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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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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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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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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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万元(建筑物评估价5.7万元由受让者另外支付,不包含在地价款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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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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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8地块(具体界线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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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为106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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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塑料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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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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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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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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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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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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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万元(建筑物评估价68.2万元由受让者另外支付,不包含在地价款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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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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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11地块(具体界线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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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为1945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183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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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塑料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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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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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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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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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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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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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建筑物评估价6.8万元由受让者另外支付,不包含在地价款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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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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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湖前塑编工业功能区A12地块(具体界线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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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为4380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377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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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产业功能为纺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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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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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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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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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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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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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万元(建筑物评估价10.2万元由受让者另外支付,不包含在地价款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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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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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凡项目经工业企业准入审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企业。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 8月 9 日至 2012 年 8月 28日(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2 年 8月 30 日17:00时之前到苍南县经济与信息化局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将在 2012 年 9月 4日17: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2012年 8 月 29 日至 2012 年 9月 11日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 2012年 9月 11日11: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2年 9月 11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 8月 29日8:30时至2012 年 9月 11日15:00时(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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