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3)104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汽车贸易园A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
买
保
证
金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
汽车贸易园A3地块,座落于苍南大道以东、环城路以南
|
规划总用地面积7022.61平方米,其中带征道路面积150.89平方米,出让面积6871.72平方米(10.31亩)
|
商服用地(轿车4S店)
|
≤1.6且≥0.8
|
≤40%
|
≥10%
|
≤10995平方米
|
四十年
|
1750万元
|
350万元
|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在苍南区域内取得轿车4S店经营意向书或轿车4S店授权书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及以该品牌在苍南区域内已取得地块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①在苍南县区域内已取得品牌授权书的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该轿车品牌4S店;②持有品牌意向书的公司、企业竞得后须在6个月内取得该意向品牌在苍南的经营授权书,若是县外公司、企业的则须在取得授权书后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该轿车品牌4S店。如期限届满未取得授权书,则出让地块竞得无效;③两家公司联合参加申请,要事先明确出资比例,竞得后按出资比例共同开发建设(县外公司要在苍南县分别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全资子公司);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9 月 12 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3年 9 月 13 日8:30时至2013 年9 月27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9 月27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 年9 月27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 9月13日8:30时至2013年 9 月 27 日15:30时(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专业代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8006699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