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2)第32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246、247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新城F03、F0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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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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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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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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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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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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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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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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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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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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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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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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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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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F03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启动区时代大道以东,纬一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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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2693.3平方米,其中道路代征面积2692.7平方米,公共绿地代征面积4896.5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5104.1平方米(37.6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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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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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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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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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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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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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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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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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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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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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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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F04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启动区东海大道以西,纬一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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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7072.5平方米,其中道路代征面积4595.2平方米,出让面积为32477.3平方米(48.7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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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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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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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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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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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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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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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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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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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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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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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苍南县龙港新城F03地块: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28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2、苍南县龙港新城F04地块: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 12月 6 日至 2012 年 12 月 7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2 年 12 月 5 日17:00时之前到苍南县经信局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信局将在 2012 年 12 月 7 日17: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2012年 12 月 10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1 日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2 年 12 月 21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 年 12 月 21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 12 月 10 日8:30时至2012 年 12 月 21 日15:00时(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