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2)第 29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235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苍南铁路站前区沿站前大道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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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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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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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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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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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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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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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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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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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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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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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铁路站前区沿站前大道东侧地块座落于站南路以南、站前大道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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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56875.6平方米,出让面积56875.6平方米(85.3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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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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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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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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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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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53564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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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为70年,
商服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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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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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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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1月19日 至 2012年11月20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2年11月20日至 2012年11月22日11:00时,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2年11月22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2年 11月22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1月22日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办。
九、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3日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3日11:00时。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2年12月3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2月3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2年12月3日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